第54章 山财不可独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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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只布满老茧的大手沉甸甸的,带着不容拒绝的力道。
“急啥?再坐会儿。”林山魁的声音压得很低,眼神却格外认真。
他转身走向土墙,伸手从挂着的一排布袋中取下最新的那个。
布袋上沾着斑驳的褐色痕迹,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腥味。
他小心翼翼地解开系绳,取出里面那枚半干的熊胆。
“这个你拿回去。”林山魁把熊胆往徐峰跟前一递,粗糙的手指微微发颤,“那天要不是你及时出手,我这小命怕是早就交代在林子里了。这熊胆,我受之有愧。”
徐峰没有立即接过,而是盯着林山魁的脸看了半晌。屋外传来几声犬吠,衬得屋里更加安静。
“山里的规矩你忘了?山财不可独享。”徐峰把熊胆推了回去,“再说了,我就是捡了个现成。”
“山财不可独享”是猎人间世代相传的铁律。
按照规矩,不仅参与狩猎的人不能独吞猎物,就是路上偶遇的路人,只要碰上了,见者有份。这跟“沿山打鸟,见者有份”是一个道理。
乍一听似乎很不合理,但细想之下却大有深意。
人人都想独占利益,眼红嫉妒在所难免。若是独吞,难免招人记恨,成为众矢之的。
与其如此,不如主动分一杯羹,把可能招致嫉妒的独占之举,化作结缘的人情。
受惠之人自会心存感激。在这猎户聚居的山里,若是有人知晓哪处有猎物,也会念着这份情谊提前告知。
长远来看,反而能猎到更多好东西,赚回来的远不止当初分出去的那些。
这朴实的规矩里,蕴含的是世代山民处世为人的大智慧。
“熊瞎子送来的时候我仔细检查过,”林山魁的声音低沉而诚恳,“我打的那三枪都偏了要害,顶多就是擦破点皮肉。真正要了它命的,是兄弟你那一枪正中天灵盖。”
他说着,用粗糙的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位置,“我林山魁打猎这么多年,这点眼力还是有的。”
徐峰注意到林山魁说这话时,右手不自觉地抚过左臂上那道狰狞的伤疤——那是熊瞎子留下的记号。那道疤痕像条蜈蚣般蜿蜒扭曲。
“你也说过,山财不可独享。”林山魁继续道,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,“这熊胆我自己要是收下了,那不就是坏了规矩?更何况……”
他的声音突然低了下来,“那天要不是你及时出现,我这条命就交代在那片林子里了。
你不但救了我,还替我报了仇,我林山魁要是收了这熊胆,以后还怎么在这山里立足?”
徐峰没有立即答话,他想起上一世听说林山魁死讯时的情形——
那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夜,独自进山的林山魁再也没能回来。
等村里人找到他时,他已经被野兽啃得不成人形,身边倒着一头同样死去的熊瞎子。
“林大哥,”徐峰重新坐回木凳上,语气诚恳,“咱们也别推来推去了。你看这样行不行——
这熊胆我先放你这儿保管。我带着这么金贵的东西实在不方便。放在地窨子也不安全。你帮我出手,卖的钱咱们对半分。”
林山魁刚要开口拒绝,徐峰已经抢先一步抬手制止:“林哥,你要是再推辞,那就是真不把我当兄弟了。”
说着,他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,“再说了,我还指望着等你腿伤好了,带我一块去打猎呢。”
听到这里,林山魁终于绷不住了,黝黑的脸上露出无奈的笑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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