隔壁七姐姐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87章 林亦风与罗美曦的初恋,我靠衰死封神,隔壁七姐姐,废文网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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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许抢我的。”罗美曦跳起来抢甜筒,发梢扫过他鼻尖,带着栀子花的香气,“我祖母也整天希望我像她一样当一个商界女强人!你说我劝不劝?”

他们扭打着跌进堆放音响设备的角落。

林亦风后脑勺磕到调音台时,罗美曦突然撑在他耳侧,垂落的发丝像帘幕般隔开外界喧嚣。

黑暗中他听见自己剧烈的心跳,混着她急促的呼吸声。

“小风子。”她突然这么叫他,久违的称呼让林亦风脊椎发麻,“你耳钉太闪了。”

“像夜总会门口揽客的。”

她继续吐槽,指尖却轻轻碰了碰那枚钻石耳钉,“我同学们都说你是行走的LEd灯,天天缠着我要签名。”

林亦风抓住那只作乱的手。

后台霓虹灯透过门缝在地面投下彩色光斑,他看清了她腕间戴着的链子——去年生日他送的,细银链子上挂着颗小小的蓝钻,在黑暗里闪着微光。

“嫌丢人就别戴我送的东西。”他故意说,手指勾住银链轻轻一拽。

罗美曦跌在他胸口,冰淇淋全蹭在了他新买的皮衣上。她气得用课本拍他脑袋,英文词典厚重的书脊砸得他眼前发黑,却掩不住嘴角上扬的弧度。

“送你当定情信物。”他趁机摘下耳钉别在她衬衫领口,冰凉的金属贴着她锁骨跳动的位置,“反正你戴着比我好看。”

“神经病!”罗美曦翻着白眼要摘,被他按住手腕。挣扎间耳钉尖刺破她指尖,血珠渗出来,被他低头吮去。

咸腥味在舌尖漫开时,他听见自己说:“不反对就是同意了。”

后来这枚耳钉真的成了定情信物。罗美曦戴着它参加了大学生音乐节,坐在第一排看他乐队演出;戴着它出现在财经周刊封面上,标题是《罗氏集团最年轻的女掌门》;最后戴着它躺进IcU时,钻石表面沾了血,在无影灯下折射出妖异的光。

而现在,林亦风站在空荡荡的舞台上,摸着左耳仅剩的三枚耳钉。它们排列成北斗七星形状,是罗美曦车祸后他特意去打的——她说最喜欢看他戴耳钉的样子,像夜空坠落的星子。

台下没有白色裙角闪动,消防通道再不会有人蹲着吃冰淇淋。调音台上放着他刚写的新歌demo,歌词本扉页还粘着半融化的甜筒包装纸。

***

暴雨砸在玛莎拉蒂车顶的声音像某种倒计时。

林亦风盯着腕表分针走过最后一格,三小时零七分。

那是罗美曦去了马天启公寓里的时长。

雨刮器在挡风玻璃上划出扇形轨迹的间隙,他终于看见单元门里走出两个身影。

马天启站在门边撑起一把大伞,而罗美曦——他的罗美曦——正踮脚替对方整理歪斜的领带。

这个动作她做过无数次,在毕业典礼后台,在慈善晚宴洗手间,在他每次演出前的化妆间。

指节在方向盘上收紧,钻石戒指硌得掌心生疼。这是上周演唱会上歌迷扔来的礼物,内侧刻着“致最爱的美人”,当时罗美曦坐在VIp席,他故意对着她摘下戒指抛向观众区。

现在那枚戒指在他指间扭曲变形,就像马天启的手搭在罗美曦腰间的画面。

三个小时。

足够做完所有事的时间刻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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